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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69章 罄竹难书(2 / 2)

潘小园给他一个肯定的眼神。今日“立宪”大会,虽然地点简陋了些,虽然参与人员随意了些,虽然气氛粗俗了些,毕竟是国家的一件根本大事。李清照听闻消息,有心参与,却限于身份,只得托丈夫带来一些“提案”。倘若赵明诚做人不厚道,“提案”不亮出来,或是据为己有,谁人能知道李清照在此的贡献?

潘小园得寸进尺,看一眼吴用:“还有她闺中那些学富五车的女友们,眼界见识不比男人差,是不是?中书、门下、枢密院那些官儿,不是已有一小半被被咱们砍脑袋了吗?急切之中若是寻不到人顶替,不如让她们暂时接替,总比随便提拔几个私塾先生要好——这可是为国家着想,对不对?”

吴用老脸一红。他自己就是私塾先生出身——哪敢表示不满。

“还有武将那里,咱们军中那么多女将,上阵杀敌不比男人逊色吧?孙二娘、顾大嫂、仇琼英、梁红玉,眼下都是以‘某氏妻女’的身份作战,底下将官多有不服的——不如干脆授了军衔职位,让她们也风光一把,说话也有分量。大伙没意见吧?”

谁敢有意见。两三人不服,刚想说什么,那边梁山朱武淡淡道:“我们孙二娘顾大嫂在阵上杀过金兵,保过燕云,你们在场的诸位,眼下还能平平安安的在东京城里当官,可还没谢过她们呢。”

土匪们抱团护短,其余文人再无话可说。况且这次“修宪”就是潘六娘主持的,女子参政已成既定事实,他们既然没有以死抗争,还跟她一起坐在议事厅里,就表明自己承认并且尊重这一事实。

当然跟潘小园所设想的“生而平等“要有不小的差距。但千里之行始于足下,能让李清照这种才女得以在更广阔的天地中实现自我,她已经相当的满足。

况且眼下非常时期,所有的立法都必须服务于战事。纵观整个国家民族,虽然女性地位大有提升空间,但也不能一口吃个胖子。

大宋国第一项女权法令就这样在愁眉苦脸当中通过了。接下来便是约定立法、司法、行政各项职能,以及皇帝本人的职责。既要参照祖宗成法,又要照顾现状,讨论得热火朝天。

宗泽果然没食言,大多数时间只在一旁认真听着,觉得谁心思懈怠了,心思不正了,让人抬过去骂一句。

潘小园自知没什么政治修养,便也虚心旁听。

只觉得眼下的中书省被赋予了类似内阁的功用,在梁山等人的土匪逻辑施压下,又加上了“少数服从多数”的投票制。最有趣的是,每一条法令前面,都要引述一些孔孟之言,以确立其正当性。薄薄一本“约法”草稿,倒有一半都是圣人教诲,显得无比伟大光明正确。

虽然和她预想的“宪法”相差甚远,也不免多有妥协,但起码是迈出了第一步,以后不愁没机会修第二版第三版。她现在也发现了,军队才是王道;只要兵权还握在己方手里,这些狡猾文人就不太会蹦跶出格。

半日下来,“临时约法”初见雏形。但这还不算完。依照旧制,起草的法律要公示于众,让官民共同“建言”,再发到门下省“审查”,再返回提举详定官修改,如是数次,最后由皇帝批准,才能生效。

倒不是冗余,而是最大程度听取各方意见,避免专政。

于是潘小园也就别无异议。出了议事厅,梁山众人礼貌与朝廷众官道别。方才那位御史中丞尤其受欢迎。因着他的几次“仗义执言”,坚决站在梁山一边,“修宪”的过程比预想的顺利得多。

吴用、萧让等人正围着他寒暄:“相公高风亮节,小生十分敬佩,五体投地。不如改日一道喝茶聊天,谈笑风生?……”

其实吴用也心知肚明。当此政权更迭之际,土匪政变势力只是凭着刀枪实力,才获得了众人的拥戴,而大部分人的“拥戴”,也是不得不顺应时势,说不上有多真心实意;就算是真心实意的合作——譬如宗泽——也是因着北方强敌入侵的时局,知道单凭自己的力量救不了国,不得不依仗“革命者”们的刀枪拳头。真正三观有多契合,尚未可知。

但同时也会有少数人选择迅速站队,鼎力支持新政权,期待获得“赏识”,从而巩固和提升自己的地位。

这位御史中丞显然就是这样的聪明人。各取所需,既然主动为我所用,那么也就合作愉快。梁山方面,也确实需要这样的盟友。

于是潘小园也就也过去打个招呼:“还未敢请教相公如何称呼。”

御史中丞笑嘻嘻,朝她恭恭敬敬地唱喏:

作者有话要说:  “下官御史台秦桧,见过夫人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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潘小园笑着万福:“相公客气。见过…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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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到一半,声音哑了,心中一阵呼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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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……你说你是谁?…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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难得的失态。旁边吴用连忙给她打圆场:“这位是秦桧秦中丞。今日之事,他出力颇多,跟咱们确是气味相投的朋友。况且听闻人言,秦相公平日为官认真负责,政绩也罄竹难书…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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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时宗泽坐在躺椅上,让人抬着走过,不早不晚听到这句“罄竹难书”,顺口骂一句:“文盲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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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用自认倒霉,连忙闭嘴。心中委屈极了。在吹毛求疵的宗泽面前,他说话也是错,用典也是错,连呼吸都是错。这次又是哪个成语用错了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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吼吼吼,千呼万唤始出来的秦中丞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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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桧(1091年1月17日-1155年11月18日),字会之,江宁(今江苏南京)人。宋徽宗政和五年(1115年)进士,北宋末年任御史中丞。靖康之祸后随同徽、钦二帝被掳到金国,宋高宗建炎四年(1130年)回到南宋。此后出任礼部尚书,两任宰相,独揽相权十九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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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到秦桧,想起来评论里有童鞋提出,岳飞之死是由于他主张迎还二圣,威胁皇权,秦桧不能算凶手什么的。写了一篇关于此事的考据,字数太多,这里就不放了,有兴趣可以移步微博阅读→_→ 《岳飞死于“迎二圣”?秦桧只是替罪羊?一点考据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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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然本文里的秦桧还没有完全黑化……要不要给他一条生路呢?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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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用等人:作者姑娘你在说什么呢?秦桧是个好同志!